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第一次公参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使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团体了解、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工程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工程。
2.建设地点
朝阳市朝阳县、锦州市凌海市、义县、北镇市、黑山县、沈阳市新民市、于洪区。
3.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工程。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起点为秦沈高速与丹锡高速交界处(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松岭门村),终点为秦沈高速与沈阳绕城高速交界处(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姚家村),路线全长238.001公里。本项目全线共设置16处互通式立交,此外项目沿线共设置隧道5265米/2座;桥梁23508 米/80座,其中大桥20881米/43座,中小桥2627米/37座,涵洞200道;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20022米/86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595米/7座,通道1280米/79座。本工程推荐方案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 257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委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24-83211980
电子邮箱:gjjzgb@163.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100088
联系人:周工
电话:010-65299373
电子邮箱:39371739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或通过百度云盘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1.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百度云盘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KgDPJXK-htbnKfroBmdcw
提取码: 123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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